概率论沉思录:概率论的怪异应用

导言

我不想在这里掩盖一个事实:在这些规则的具体应用中,我预见到会发生许多事情,如果不谨慎行动,可能会犯严重的错误。

——詹姆斯·伯努利(James Bernoulli, 1713, 第四部分第3章[1]

我们在上一篇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初等假设检验》中介绍了采用贝叶斯方法进行假设检验。其中,我们提到了公式:

[P(Hmid DX) = P(Hmid X)frac{P(Dmid HX)}{P(Dmid X)} ]

其中(X)为先验信息,(H)为待检验的假设,(D)为数据。该公式是我们试图从数据中得出结论的一大类科学推断问题背后的基本原理。

在这一篇博客中,我们将看下采用贝叶斯方法进行的假设检验在实践中是如何表现的。我们将讨论一些概率论的“怪异”应用[2][3]。所谓“怪异”,即“偏离常规”,没有正确地使用概率论导致了错误。大概任何全新的应用都必须经过这种类似的怪异探索阶段。在许多情况下,我们认为今天的怪异应用可能成为明天受人尊敬的有用应用。我们将会使用贝叶斯分析来重新考虑这些问题,并消除掉其中的“怪异”,获得一些有用的结论。

在这一篇博客中,我们将用概率论来测量我们对各种假设的信念。我们将会看到,除了数据之外,备择假设、对假设先验概率的分配、对数据的解释方式等等也会对我们对假设的信念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中,我们会提到我们在上一篇博客中提到过的“死假设复活”现象。我们将会看到:无论后续数据给出的证据如何,一个始于(-100text{dB})的假设(A)可能永远难以令人置信,因为几乎肯定有许多其它假设((B_1, B_2, cdots))的可能性比它的更高,也许是(-60text{dB})。这样,当我们获得可能“复活”假设(A)的惊人数据时,这些备择假设也可能“复活”(我们在下文的心灵感应和海王星的发现的例子中将看到这一点)。

1 斯图尔特夫人的心灵感应能力

我们现在来测量我们对特异功能(extrasensory perception, ESP)的信念有多强。假定我们对特异功能的初始信念为(-100text{dB})。如果我们遇到一个人,能够正确猜出我们背着他写下的数(1000)次,我们是否就会相信他具有特异功能呢?

考虑如下关于格洛丽亚·斯图尔特夫人的心灵感应能力的一个实验。在该实验的报告中,根据实验设计,如果随机猜测的话,每次能正确猜出一张卡片的概率都是(p=0.2),并且在每次试验中是独立的。根据这个信息,我们可以得到在(n)次试验中随机猜测且猜测成功的次数(r)服从二项分布(b(rmid n, p))(参见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初等抽样论》)。令「(H_p):只有纯粹偶然性在起作用」为零假设。根据二项分布,如果受试者没有特异功能,则(n)次试验中猜测成功的次数(r)约为([(text{均值})pm (text{标准差})])

[(r)_{text{est}} = np pm sqrt{np(1 - p)} ]

对于(n = 37100)次试验,结果约为(7420pm 77)

但是,据报告,格洛丽亚·斯图尔特夫人在(37100)次试验中猜对了(9410)次,成功率(fapprox 0.2536)。这些数值构成了我们的实验数据(D)。乍一看,这些数据并不引人注目。但请注意,她的得分与机会期望相差

[frac{9410 - 7420}{77}approx 25.8 ]

个标准差。

我们现在想对我们的零假设(H_p)进行检验,看下以这个假设为条件能否生成我们的实验数据。对于数据(D),假设(H_p)的似然可以表示为下列抽样分布:

[L_p = P(Dmid H_p) = binom{n}{r}p^r(1 - p)^{n - r} ]

我们想计算这个似然(L_p)是多少,但是数值(n)(r)太大,我们需要使用二项分布的斯特林近似值:

[P(Dmid H_p) = A exp {nH(f, p)} ]

其中

[H(f, p) = mathbb{E}_flnleft(frac{p}{f}right) = flnleft(frac{p}{f}right) + (1 - f)lnleft[frac{1 - p}{1 - f}right] ]

为观测分布((f, 1 - f))相对于期望分布((p, 1 - p))的相对熵,(Aequiv sqrt{left[frac{n}{2pi r(n - r)}right]})

:这里相对熵的定义(H(f, p) = mathbb{E}_fln(frac{p}{f}))和信息论里相对熵的定义(H(f, p) = mathbb{E}_fln(frac{f}{p}))不太一样,导致这里的相对熵按定义有(H(f, p)leqslant 0)。考虑到作者的物理背景,我去查了中科大统计力学的讲义[4](好像Staff服务器临时宕机了,不过可以在Wayback Machine里面查看),发现统计力学里相对熵的定义确实是(leqslant 0)的。我认为可能是为了保持和熵的定义(H(p)=-mathbb{E}_pln p)的类似性,所以才将相对熵定义为(H(f, p)=-mathbb{E}_fln(frac{f}{p})=mathbb{E}_fln(frac{p}{f}) leqslant 0)

在我们这个例子中观测分布((f, 1 - f)approx (0.2536, 0.7464)),期望分布((p, 1 - p)=(0.2000, 0.8000)),则(H(f, p)approx -0.008452),又因为(A approx 0.00476),于是

[L_p = P(Dmid H_p) = 0.00476exp{-313.6}approx 3.04times 10^{-139} ]

这个数值非常小,说明如果斯图尔特夫人如果仅仅依靠随机猜测的话,几乎不可能得到我们的实验数据。那么,如果假设斯图尔特夫人具有心灵感应。能否产生更大的似然呢?

考虑伯努利类型的备择假设(H_q(0leqslant qleqslant 1)),它也假设试验是独立的,不过为斯图尔特夫人分配了与(p=0.2)不同的成功概率(q)(如果认为她具有心灵感应,则(q >0.2))。当(q = f approx 0.2536)时,(H(f, q)=0)达到最大值(注意这里的(H(f, q)leqslant 0)),此时似然也达到最大值。我们记此时的假设为(H_f),则最大似然为

[L_f = P(Dmid H_f) = A approx 0.00476 ]

因此,如果机器人知道斯图尔特夫人的心灵感应能力可以达到(q=0.2536)的程度,那么机器人就会认为她生成所观测到数据的可能性不会很小。我们可以计算假设(H_p)和假设(H_f)的似然比:

[frac{L_p}{L_f} = frac{P(Dmid H_p)}{P(Dmid H_f)} = exp{-313.6}approx 6.39times 10^{-137} tag{1} ]

我们发现这两个假设的似然比非常小。如果仅根据这个结果的话,机器人应该报告:“相对于(H_p),数据的确极大地支持了(H_f)。”

关于这里的所采用的二项分布的正态近似,如果使用我们在上一篇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初等假设检验》中得到的二项分布的正态近似值

[P(Dmid H_p, X) approx (text{常数})times expleft{ - frac{n(f - p)^2}{2p(1 - p)}right} ]

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在这里使用它的话,我们将得出似然比(exp{-333.1})。而(exp{-333.1} < exp{-313.6}),也就意味着正态近似值会使斯图尔特夫人看上去比数据显示得更加神奇,额外的几率因子为

[frac{exp{-313.6}}{exp{-333.1}} = exp{333.1 - 313.6} = exp{19.5} approx 2.94times 10^{8} ]

如果我们用概率论比较(H_p)(H_f),则斯图尔特夫人具有特异功能的程度达到(q = f approx 0.2536)的后验概率是

[P(H_fmid DX) = P(H_fmid X)frac{P(Dmid H_fX)}{P(Dmid X)} = frac{P_fL_f}{P_fL_f + P_pL_p} tag{2} ]

其中(P_p)(P_f)分别为(H_p)(H_f)的先验概率。但是,由于(L_pll L_f),先验概率是多少几乎无关紧要。再加上对于特异功能研究人员而言,(P_f = P(H_fmid X))不会特别小,此时(P(H_fmid DX)approx 1)

特异功能研究人员会认为这是压倒性的证据,但我们仍会坚持不相信特异功能。为什么我们在面对上述结果时,仍然会有如此坚定的想法呢?

问题在于,上述计算(参见式((1))和式((2)))代表了概率论非常朴素的应用,因为它们仅考虑了(H_p)(H_f),而没有考虑其它假设

现在假定(H_p, H_f, L_p, L_f, P_p, P_f)的定义和上面一样,但我们引入一些关于该实验报告可能如何产生的新假设。这些新假设((H_1, H_2, cdots, H_k))的产生可能是无意的,例如非故意的记录错误;也可能是无聊的(斯图尔特夫人采用了一些作弊手段);也可能是不那么无意的,例如选择数据(不报告斯图尔特夫人状态欠佳日子里的数据),甚至可能源于故意伪造整个实验来达到某些目的。所有这些,我们都称之为“欺骗”。设欺骗假设具有的似然概率和先验概率分别为(L_i)(P_i),其中(i = (1, 2, cdots, k))

在这个新的逻辑环境中,之前得到压倒性支持的假设(H_f)的后验概率变为

[P(H_fmid DX) = frac{P_fL_f}{P_fL_f + P_pL_p + sum P_iL_i} ]

其中,(L_papprox 3.04times 10^{-139}),导致(P_pL_p)可以忽略不计。于是,要使(P(H_fmid DX))接近于(1),就需要(sum_{i}P_iL_ill P_fL_f)。让我们假定欺骗假设的似然(L_i)(L_fapprox 0.00476)的数量级相同(也即意味着欺骗机制可以像真正具有心灵感应能力的斯图尔特夫人一样容易地产生报告中的数据),那么要使(P(H_fmid DX))接近于(1),就需要

[sum_{i}P_ill P_f ]

但是根据我们的判断,每一个欺骗假设(H_i)都比(H_f)更有可能,因此上述不等式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这种实验永远无法让我们相信斯图尔特夫人具有特异功能的真实性。这并不是因为我们一开始就断言(P_f=0),而是因为实验的数据(D)可以被许多替代假设解释,我们认为其中每一个都比(H_f)更合理,且根据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其中没有一个可以被排除

2 意见分歧与趋同

假设(A)(B)两个人(由于先验信息不同)对于某件事,比如某个有争议的命题(S)的真假有不同的看法。现在同时给他们一系列的新信息或数据(D_1, D_2, cdots, D_n),其中一些对(S)有利,一些对(S)不利。随着(n)的增大,他们的信息总量变得几乎相同,因此我们可能会期望他们对(S)的观点趋于一致。

我们采用概率论来分析这种想法的合理性。设(I_A)(I_B)表示(A)(B)的先验信息,(A)最初是支持者,(B)最初是怀疑者,则他们的先验概率为:

[P(Smid I_A)approx 1, P(Smid I_B)approx 0 ]

接下来我们考虑接收到数据(D)后,他们的后验概率是多少。如果(D)支持(S),由于(A)几乎已经确定(S)为真,所以

[P(Smid DI_A) approx P(Smid I_A) approx 1 ]

数据(D)(A)的意见没有明显的影响。不过,如果(B)合理地进行推理,则会有

[P(Smid DI_B) > P(Smid I_B) ]

(B)的观点会朝(A)的观点的方向改变。

同理,如果(D)倾向于否定(S),则可以期望(B)的观点不会因此明显改变,而(A)的观点将朝(B)观点的方向改变。由此我们可能推测,无论新信息(D)是什么,它都应该倾向于使不同的人达成共识,也即

[|P(Smid DI_A) - P(Smid DI_B)| < |P(Smid I_A) - P(Smid I_B)| tag{3} ]

尽管这在特殊情况下得到了验证,但在通常情况下并非如此。

例如,在公共问题的讨论中,我们多次观察到,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被活跃地讨论一段时间后,社会会逐渐分化为两个极端阵营,很难找到保持观点中立的人。比如知乎上关于俄乌战争,或者更早些的关于防疫的政策的讨论等等。

我们想知道概率论能否解释这种分歧,并指出人们可能在以合情的贝叶斯方法(即与其先验信息和先验信念一致的方式)进行思考。为了比较(A)(B)两人的推理,我们将(A)(B)的后验概率进一步用贝叶斯公式表示:

[P(Smid DI_A) = P(Smid I_A) frac{P(Dmid SI_A)}{P(Dmid I_A)} ]

[P(Smid DI_B) = P(Smid I_B) frac{P(Dmid SI_B)}{P(Dmid I_B)} ]

并用对数形式重写上述式子:

[ln left[frac{P(Smid DI_A)}{P(Smid DI_B)}right] = ln left[frac{P(Smid I_A)}{P(Smid I_B)}right] + ln left[frac{P(Dmid SI_A)P(Dmid I_B)}{P(Dmid SI_B)P(Dmid I_A)}right] tag{4} ]

这可以用用一个简单的助记等式来描述:

[ln (text{后验}) = ln (text{先验}) + ln (text{似然}) ]

((4))与我们在上一篇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初等假设检验》中提到的对数几率公式不同的是,这里的归一化因子(P(Dmid I_A))(P(Dmid I_B))没有被消掉,这是因为在上一篇博客中我们在给定相同先验信息的条件下比较不同的假设,消掉了归一化因子(P(Dmid I)),但是这里我们根据不同的先验信息考虑一个固定的假设(S),归一化因子不会被消掉。

由于(P(Smid I_A)approx 1, P(Smid I_B)approx 0),因此(ln (text{先验}) > 0),那么我们可以针对似然项的不同情况做以下的分类讨论:

  1. (ln (text{似然}) < 0),且(|ln (text{似然})| < |ln (text{先验})|):此时(ln (text{后验})rightarrow 0)(单调),意味着在对数刻度上他们的观点将收敛(趋同);
  2. (ln (text{似然}) > 0):此时(ln (text{后验})rightarrow infty)(单调),意味着在对数刻度上他们的观点将发散(分歧);
  3. (ln (text{似然}) < 0),且(|ln (text{先验})| < |ln (text{似然})| < 2|ln (text{先验})|):此时(ln (text{后验})rightarrow -ln (text{先验}))(单调),意味着在对数刻度上他们的观点将收敛且反转;
  4. (ln (text{似然}) < 0),且(|ln (text{似然})| > 2|ln (text{先验})|):此时(ln (text{后验})rightarrow -infty)(单调),意味着在对数刻度上他们的观点将发散且反转;

看起来,概率论原则上可以允许信息(D)对两人信念的相对状态产生各种可能的影响。

但是,也许还有尚未注意到的其它约束使其中一些结果无法实现。我们接下来尝试对这四种行为提供具体的示例。

设新信息(D):「(N)在电视上耸人听闻地宣称一种常用药物是不安全的」,且(A)(B)(C)三名观众都看到了。他们对于该药物安全的先验概率(P(Smid I))分别为((0.9, 0.1, 0.9)),即最初(A)(C)相信该药物是安全的,(B)不相信。

我们设他们对信息(D)的解释方式不同,这来源于他们对(N)可靠性的不同看法。他们都同意,如果药物真的被证明是不安全的,(N)会在电视上大声疾呼该药物不安全,也即似然(P(Dmid overline{S}I))分别为((1, 1, 1))。但是,(A)相信(N)是诚实的,(C)不相信。如果药物是安全的,他们认为(N)说它不安全的概率(P(Dmid SI))分别为((0.01, 0.3, 0.99))。由公式

[P(Smid DI) = frac{P(Smid I)P(Dmid SI)}{P(Dmid I)} = frac{P(Smid I)P(Dmid SI)}{P(Dmid SI)P(Smid I) + P(Dmid overline{S}I)P(overline{S}mid I)} ]

得出他们对该药物安全的后验概率分别约为((0.083, 0.032, 0.899))

(A)(B)意见的变化趋势与我们在式((3))中的猜测是一致的:对该药物安全的信念都显著降低了(虽然对(B)而言只是加强了他原有的不安全信念),因为两人都愿意在一定程度上相信(N)的诚实。而(C)(A)(B)的变化趋势不同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信息(D)可信程度的看法不同。因此,造成分歧的原因之一为即使是对于同样的信息,不同的人对信息(D)的解释也会具有差异。

但是,这不是造成分歧的唯一原因,不同的人对命题所分配的先验概率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我们引入另外两个人(X)(Y),与(A)(B)(C)不同的是,他们对(N)的判断是一致的:

[P(Dmid SI_X) = P(Dmid SI_Y) = a,quad P(Dmid overline{S}I_X) = P(Dmid overline{S}I_Y) = b ]

此时,他们的观点总是朝着同一方向改变,而且由对数几率公式可知,在证据尺度上总是以相同的量(ln(a/b))变化。但是,对于药物的安全性,他们分配了不同的先验概率:

[P(Smid I_X) = x,quad P(Smid I_Y) = y ]

我们在这里不妨设(x > y)(x < y)的情况同理)。

根据(x, y, a, b)的赋值情况,他们的观点既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我们采用式((4))中的做法来表示出它们后验概率(P(Smid DI_X))(P(Smid DI_Y))比值的对数形式:

[lnunderbrace{left[frac{P(Smid DI_X)}{P(Smid DI_Y)}right]}_{text{后验}} = lnunderbrace{left[frac{x}{y}right]}_{text{先验}} + lnunderbrace{left[frac{ay + b(1 - y)}{ax + b(1 - x)}right]}_{text{似然}} ]

由于(x > y),因此(ln (text{先验}) > 0),那么我们可以像之前一样,针对似然项的不同情况做以下的分类讨论:

  1. (ln (text{似然}) = 0):代入可得(a = b),此时$ln (text{后验}) = ln (text{先验}) (,在这个例子里也就意味着他们认为)N(完全不可靠,)N$的证词也没有改变他们的观点;
  2. (ln (text{似然}) < 0),且(|ln (text{似然})| < |ln (text{先验})|):代入可得(a > b),此时(ln (text{后验})rightarrow 0)(单调),(ln(a/b) > 0),在这个例子里也就意味着他们会认为(N)说的话含有欺骗的成分,以至于他们的观点朝与(N)的意图相背的方向趋同(一个极端情况是如果(brightarrow 0),则(ln(a/b)rightarrow infty),即他们认为(N)肯定在撒谎,因此不论他们先验概率是什么,都会完全相信药物的安全性);
  3. (ln (text{似然}) > 0):代入可得(a < b),此时(ln (text{后验})rightarrow infty)(单调),(ln (a/b) < 0),在这个例子里也就意味着他们会认为(N)说的话含有可信的成分,他们的观点朝(N)的意图方向变化,但由于(P(Smid DI_Y))以更快的速度(rightarrow 0),以至于产生分歧(一个极端情况是如果(arightarrow 0),则(ln(a/b)rightarrow -infty),即他们认为(N)肯定是诚实的,因此不论他们先验概率是什么,都会完全相信药物是不安全的);
  4. (ln (text{似然}) < 0),且(|ln (text{先验})| < |ln (text{似然})| < 2|ln (text{先验})|):代入可得(a > b)(x < y),这是不可能的,在这个例子里也就意味着如果(x > y),他们的观点不会出现收敛且反转的现象;
  5. (ln (text{似然}) < 0),且(|ln (text{似然})| > 2|ln (text{先验})|):代入可得(a > b)(frac{a}{b} < 1 - (frac{1}{x} + frac{1}{y}) < 0),这是不可能的,在这个例子里也就意味着如果(x > y),他们的观点不会出现发散且反转的现象;

我们看到,用做为逻辑的概率论可以导出意见分歧的可能。但是,导致我们猜测式((3))的推理错误在哪里呢?因为我们假设了“数据(D)支持假设(S)”是(D)(S)的绝对性质,以一种微妙的形式犯了思维投射谬误——这个关系实际上是相对的,(D)是否支持(S)取决于数据接受者的先验信息,这将导致他们对(S)的不同先验概率,和对(D)的不同解释方式

3 视觉感知——进化出“贝叶斯性”?

有一类关于错觉的心理学实验和我们所讨论的贝叶斯理论也很有关联。这些实验的设计者对其进行了巧妙的设计,使人们“看到”了与现实截然不同的事物,包括错误判断物体的大小、形状和距离等等(参见复旦哲院王球老师的读书会分享:王球:贝叶斯知觉心理学[5]。比如对于下面这幅图[5],你觉得左边和右边的图形哪个是凸起的,哪个是凹下的呢?

概率论沉思录:概率论的怪异应用

多数人会觉得左边的图形是凸起的,右边的图形是凹下的(不过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右边的图形是凸起的,右边的图形是凹下的。。。)。贝叶斯知觉心理学对此的解释是,我们的视觉系统的加工,并不是纯粹去被动地接受外部环境的信号,而是主动地在做一些隐式的推断(本质上相当于我们在这里研究的推断)。外部环境的信息往往是不完整的,但我们的知觉系统会基于这些不完整的信息,去对环境情况进行估计

在这个例子里,当我们看到这幅图的时候,光打到我们视网膜上会产生一些近端刺激,但我们的知觉系统没办法去确定下来究竟是什么样的外部环境原因导致我们现在接收到这样的一个信号刺激。也就是说,外部的环境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的近端刺激没办法去确定下来。但是,我们的知觉系统仍然会给我们一个确定的推断结果。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之后会单独开一篇博客进行讲述。

4 海王星的发现

概率论的另一种潜在应用已经被哲学家激烈地讨论了一个多世纪,他涉及科学家的推理过程。通过该推理过程,科学家根据观察到的事实接受或拒绝自己的理论。我们在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合情推理》中提到,这主要包括使用两种形式的三段论:

[text{一强}: left{begin{aligned} A真则B真 \ underline{quad quad space space space B假}\ A假 end{aligned}right}quadquadquadquad text{一弱}: left{begin{aligned} A真则B真 \ underline{quad quad space space space B真}\ A变得更合情 end{aligned}right} ]

在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定量规则》中,我们注意到这对应于贝叶斯定理的两种形式的应用:

[P(Amid overline{B}X) = P(Amid X)frac{P(overline{B}mid AX)}{P(overline{B}mid X)}, quad P(Amid BX) = P(Amid X)frac{P(Bmid AX)}{P(Bmid X)} ]

在第一种形式中,由(P(overline{B}mid AX)=0),得到(P(Amid overline{B}X)=0);在第二种形式中,由(P(Bmid AX)=1)(P(Bmid X) leqslant 1),得到(P(Amid BX) geqslant P(Amid X))。这些形式确实与三段论在定性上是一致的。

我们接下来考虑上述的第二种形式是否给出了令人满意的弱三段论定量版本,方便科学家在实践中使用。我们以海王星的发现为例子。

1781年,赫歇尔发现了天王星。在几十年内(即当天王星绕过其轨道的三分之一时),它很明显并不完全遵循牛顿理论(力学和引力定律)规定的路径运行。在这一点上,强三段路的朴素应用可能导致一个牛顿理论被推翻了的结论。但是,牛顿理论在许多其它方面的成功使其具有牢固的地位,以至于在天文学家的脑海中这个假设的可能性很低:“牛顿理论是错误的”这种可能性已经降低到大概(-50text{dB})。因此,对于法国天文学家勒韦里耶(1811-1877)和英国剑桥学者亚当斯(1819-1892)来说,也许降低到(-20text{dB})的另一种假设“复活”了:必定存在天王星以外的另一个行星,其引力引起了这种差异。

勒韦里耶和亚当斯在不知道彼此工作的情况下,独立计算了可能导致所观测偏差的行星的质量和轨道,并预测在哪里可以发现这颗新行星。两人的结果几乎相同。1846年9月23日,柏林天文台收到勒韦里耶的预测。当晚,在柏林天文台工作的天文学家加勒在预测位置的大约(1°)之内发现了新行星(海王星)。

通过这个插曲,我们会本能地认为牛顿理论的合情性增加了。问题是,增加了多少?我们将用概率论来对该问题进行建模。

我们设(T)代表牛顿理论,(N)代表勒韦里耶经过验证的那部分预测结果。那么,概率论给出(T)的后验概率为

[begin{aligned} P(Tmid NX) &= P(Tmid X)frac{P(Nmid TX)}{P(Nmid X)}\ & = P(Tmid X)frac{P(Nmid TX)}{P(Nmid TX)P(Tmid X) + P(Nmid overline{T}X)P(overline{T}mid X)} end{aligned} ]

关注最后一个等式,我们发现我们需要考虑(P(Nmid overline{T}X))。但是,这个量我们还没有定义。在我们指定牛顿理论的替代理论之前,命题(overline{T}equiv text{“牛顿理论是错误的”})没有明确的意义。

为了认识到替代理论对问题结果的影响,我们考虑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 如果仅存在一个可能的备择理论,且根据该理论天王星之外没有行星,则(P(Nmid overline{T}X)=0)。此时,概率论再次简化为演绎推理,给出(P(Tmid NX)=1),牛顿理论成立。
  • 如果爱因斯坦理论是唯一可能的备择理论,那么对于这一现象,其预测结果和牛顿理论的预测结果不会有显著的差异,将得到(P(Nmid overline{T}X)=P(Nmid TX)),于是(P(Tmid NX)=P(Tmid X)),牛顿理论的合情性不变。

因此,对勒维里耶-亚当斯预测结果的验证,可能会将牛顿理论提升到确定的程度,也可能对其合情性完全没有影响。这完全取决于:我们在检验牛顿定律时使用了哪种特定的替代理论

对于正在评估自己理论的科学家而言,这个结论可以根据常识得出。我们已经在上一篇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初等假设检验》中详细介绍其中的数学原理。只不过对于科学家而言,他们不需要任何数学原理就能直观地看到同样的结果。

我们考虑替代理论(H_1):「天王星以外还存在一颗行星,但它在天球上所有方向上的可能性相同」。然后,由于(1°)角的圆锥体在天空中填充大约(pi/57.3^2=10^{-3})球面度,因此(P(Nmid H_1X)approx 10^{-3}/4pi=1/13000),这是海王星将在预测位置(1°)以内的概率。

球面度[6],也称立弳(英语:steradian,符号sr)是立体角的国际单位。它可算是三维的弧度。

概率论沉思录:概率论的怪异应用

(r)为半径的球的中心为顶点,若展开的立体角所对应的球面表面积为(r^2),该立体角的大小就是一球面度。球表面积为(4pi r^2),因此整个球有(4pi)个球面度(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上面算(P(Nmid H_1X))的时候为什么要除以(4pi))。

波利亚在考虑此问题时,在计算中没有区分(P(Nmid X))(P(Nmid overline{T}X))。他想依据公式(P(Tmid NX) = P(Tmid X)frac{P(Nmid TX)}{P(Nmid X)})计算(T)的后验概率与先验概率的比值,但他并没有计算(frac{P(Nmid TX)}{P(Nmid X)}),而是计算的

[frac{P(Nmid TX)}{P(Nmid overline{T}X)} = frac{P(Nmid TX)}{P(Nmid H_1 X)} = 13000 ]

这样,波利亚就发现牛顿理论为真的概率增加了(13000)倍,那么先验概率必然低于(1/13000)。然而,这与常识矛盾,因为牛顿理论在勒维里耶出生之前就已经很成熟了。波利亚在他的书中将其解释为,这揭示了贝叶斯定理的不一致性以及试图对其进行数值化应用的危险。

不过我们知道,这个比值实质上是(T)的后验几率和先验几率之比:

[frac{O(Tmid NX)}{O(Tmid X)} = frac{P(Nmid TX)}{P(Nmid overline{T}X)} ]

此时得出的结论将令人满意。说明如果仅考虑(H_1)做为备择假设的话,则对预测结果的验证会使牛顿理论的证据增加(10log_{10}(13000)approx 41text{dB})

这个例子说明了当我们更仔细地研究问题时,可以如何消除在文献中发现的对贝叶斯-拉普拉斯方法的异议。然而,该例子同时也表明,科学家在实践中面临的情况如此复杂,以至于几乎没有希望通过应用贝叶斯定理来给出有关理论相对优劣的定量结果。事实上也几乎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科学家面对的真正困难不在于推理过程本身,他们的推理过程运用常识就够了。真正的困难在于,学习如何得到更符合事实的新的替代方案。

5 赛马和天气预报

前面的示例指出了推断问题可能会具有的两个特点:(a)在特异功能和心理学的案例中,我们收到的信息通常不是直接声明(S)为真的命题,而是间接声明(S)为真,信息来源本身并不完全可靠;(b)就像海王星的例子中那样,人们可能误用贝叶斯定理,并得出贝叶斯定理错误的结论。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家杰弗里的工作同时存在这两个特点。以下用RCJ来表示哲学家杰弗里。

RCJ考虑了以下问题。仅使用先验信息(I),我们为(A)分配一个概率(P(Amid I))。然后得到新信息(B),根据贝叶斯定理它会变为

[P(Amid BI) = frac{P(Amid I)P(Bmid AI)}{P(Bmid I)} ]

但是之后,他认为贝叶斯定理还不够一般化,因为我们经常收到不确定的新信息,也许(B)的概率不是(1)而是(q)。为此,我们会回应:“如果你不接受(B)为真,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在贝叶斯定理中使用它呢?”但RCJ犯了一个常见的错误:不是由于错误地应用上式中的不确定性信息而误用了贝叶斯定理,而是贝叶斯定理本身就是错误的,需要将其一般化以考虑新信息的不确定性。

他提出的一般化方案是将(A)的更新概率视为以下加权平均值:

[P(A)_J = qP(Amid BI) + (1 - q)P(Amid overline{B}I) ]

但是,就像我们之前提到过的,这是一种特定方案(ad hockery),而不是依据概率论规则,除非我们将(q)视为先验概率(P(Bmid I))。然而,这正是RCJ想排除的情况(因为这时(P(A)_J = P(Amid I)),并没有更新)。

由于RCJ提出的“一般化”公式与概率论规则冲突,我们知道它必然违反了我们在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合情推理》《概率论沉思录:定量规则》中讨论过的合情条件之一。事实上,我们可以学习很多不同的东西,不只是新信息(B)。RCJ提出的更新方式对(B)而言是这样的,但对其它信息则可能不然。RCJ提出的“一般化”公式违反了我们在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合情推理》中提到的合情条件((Ⅲtext{b})):非意识形态性,因为它没有考虑所有新信息,仅考虑了与(B)相关的部分。

我们在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定量规则》中的分析告诉我们,如果要扭转现状并得到一个有确定答案的良好定义的问题,那么我们绝不能背离贝叶斯定理。如果不确定(B)为真,那么就不能用(B)做为新信息。实际收到的信息一定是某个命题(C),使得(P(Bmid CI)=q)。此时,我们当然应该考虑以(C)而不是以(B)为条件的贝叶斯定理:

[P(Amid CI) = frac{P(Amid I)P(Cmid AI)}{P(Cmid I)} ]

如果正确应用,贝叶斯定理会自动考虑含有不确定性的新信息。因为上述(A)的更新概率可以使用概率论的加法规则和乘法规则写为:

[begin{aligned} P(Amid CI) &= P(ABmid CI) + P(Aoverline{B}mid CI)\ & = P(Amid BCI)P(Bmid CI) + P(Amid overline{B}CI)P(overline{B}mid CI) end{aligned} ]

如果我们定义(qequiv P(Bmid CI))(B)的更新概率,则可以写成

[P(Amid CI) = q(Amid BCI) + (1 - q)P(Amid overline{B}CI) ]

这类似于RCJ提出的“一般化”公式,但通常不等于它,除非我们添加概率(P(Amid BCI))(P(Amid overline{B}CI))(C)无关的限制。直觉上,如果添加了该限制,我们这里的逻辑流是

[(Crightarrow B rightarrow A) ]

也即(C)仅通过与(B)的中介才与(A)相关。RCJ考虑的其实是我们这里的特殊情况,不过他没有考虑到这个结果其实可以由贝叶斯定理推导出。此外,他没有考虑到逻辑流

[(Crightarrow A) ]

即无论(B)是否为真,(C)(A)直接相关。这也就意味着他没有考虑到所有的新信息,而只考虑了(C)经过(B)的中介与(A)关联的那部分信息。

我们可以通过另一种场景来更实际地说明这一点。考虑以下命题:

  • (A):我的马明天将赢得比赛。
  • (B):赛道将变得泥泞。
  • (I):我对自己的马和骑师的特别了解,以及对马、骑师、比赛和生活的一般了解。

概率(P(Amid I))在接收天气预报的结果后更新。这样,命题

  • (C):天气预报员向我们展示今天的天气图,引用一些当前的气象数据,然后通过未经解释的方式分配了明天下雨的概率(q^{prime})

明显存在,但RCJ没有意识到并加以说明。如果上面定义的(C)是新信息,那么我们还必须根据所有的现有信息,考虑(C)可能如何通过赛道上的泥泞(B)以外的其它情况影响比赛(A)的结果。也许骑师会因为耀眼的阳光眼花,也许(无论赛道是否潮湿)马在多云的日子里都跑得不好,这些将是RCJ提出的“一般化”公式无法考虑的((Crightarrow A))形式的逻辑关系。

这个例子也说明了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问题可能比科学问题复杂得多。在科学问题中,我们经常研究精心控制的情况;而最熟悉的问题可能非常复杂(仅仅因为结果取决于许多未知且不受控制的因素)以至于尽管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是在实践中完全无法进行完整的贝叶斯分析。后者的计算成本远远超出了我们希望通过赛马赢得的赌注。

那么,我们必然使用近似技巧。既然不能精确地应用贝叶斯定理,我们是否仍需要考虑它?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贝叶斯定理仍然是告诉我们应该寻找什么的规范性原则。没有它,我们将没有指导选择的依据,也没有判断其成功与否的标准。

6 关于直觉的悖论

我们认为,做为扩展逻辑的概率论规则的定量使用是已知进行推断的唯一合理方法,没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则是多年以来一直导致不必要的错误、悖论和争议的原因。关于直觉的悖论有一个著名的例子,称为亨佩尔悖论,它的前提是「假设的一个示例支持该假设」,然后内容是「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假设在逻辑上等价于所有非黑色物体都不是乌鸦的命题,于是观察到一只白鞋会支持这个假设」。这种看似正确(但最终得出令人无法认同的结论)的论点,已经有很多记载。

这里的问题在于,亨佩尔通过试图在不考虑任何备择假设的情况下判断假设的真假,导致其前提错误。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反例证明这个前提中的错误。我们设有以下两个世界:

  • 世界1:其中有(100)万只鸟,其中有(100)只乌鸦且都是黑乌鸦。
  • 世界2:其中有(200)万只鸟,其中有(20)万只黑乌鸦,(180)万只白乌鸦。

现在假定我们观察到一只黑乌鸦,请问我们处在哪个世界?

根据对数几率公式,观察到一直黑乌鸦可以为假设(A):「我们处在世界2」给出

[10log_{10}left(frac{20000/2000000}{100/1000000}right) = 30text{dB} ]

的证据,以(1000:1)的几率反对假设(B):「我们处在世界1」。实际上,“假设的实例”是否支持该假设取决于所考虑的替代假设和先验信息

上述的例子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哲学和科学的区别。有人评价道:“哲学家可以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因为他们不需要做对任何事情”(233)。但是,一位负责任的科学家没有这种自由,他不会仅仅依靠自己的直觉就断言一个一般原则是正确的,并要求其它人采纳它。

7 贝叶斯法理学

我们接下来考虑贝叶斯方法在法理学上的应用。假定纽约市有人犯了谋杀罪,我们起初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纽约市有(1000)万人口。在没有其它信息的前提下,(e(text{有罪}mid X) = -70text{dB})就是任何特定的人有罪的合理信念。

假定现在我们知道某个人有动机,则他有罪的证据大小会变为

[e(text{有罪}mid text{有动机}) = e(text{有罪}mid X) + 10log_{10}left[frac{P(text{有动机}mid text{有罪})}{P(text{有动机}mid text{无罪})}right] ]

由于(P(text{有动机}mid text{有罪})approx 1)(也即我们认为犯罪者几乎不可能完全没有动机),因此,上式变为

[e(text{有罪}mid text{有动机}) approx e(text{有罪}mid X) - 10log_{10}P(text{有动机}mid text{无罪}) tag{5} ]

因此,一个人有动机对他的定罪产生多大影响几乎完全取决于一个无罪的人也有动机的概率(P(text{有动机}mid text{无罪}))

假设一位非常开明的法官已经意识到了该事实,在引入嫌疑人动机的证据时,他指示助手为陪审团确定纽约市有多少人有动机。如果有动机的人数是(N_m),那么

[P(text{有动机}mid 无罪) = frac{P(有动机且无罪)}{P(text{无罪})} = frac{N_m - 1}{(text{纽约市人口} - 1)} approx 10^{-7}(N_m - 1) ]

(上述式子中的(-1)意思为扣除掉真正的犯罪者,也即有罪且有动机的人)

于是,式((5))将简化为

[e(text{有罪}mid text{有动机}) approx -10 log_{10}(N_m - 1) ]

可以看到纽约市人口从公式中消失了。一旦我们知道有动机的人数,城市有多大就不再重要了。请注意,即使(N_m)只有(1)(2),上式也仍然适用:当(N_m=1)时,(e(text{有罪}mid text{有动机}))可视为(infty)(全纽约市只有嫌疑人一个人有动机,那犯罪者肯定就是他了);当(N_m=2)时,(e(text{有罪}mid text{有动机})approx 0)(已知在纽约市除了嫌疑人之外还有一个人有动机,我们无法确定谁是犯罪者)

如果进一步思考其物理意义,我们会发现这挺有趣。例如,如果我们现在得知不久前有人在犯罪现场附近看到了嫌疑人,则其意义几乎完全取决于附近还有多少无辜者。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我们试图根据不完整的信息判断亚里士多德命题的真实性,即被告是否进行了明确定义的行动。这是做为逻辑的概率论被设计适用的情况。但是,其它法律情况就可能大不相同了。例如,在医疗事故诉讼中,问题在于被告是否进行了合理判断。由于没有关于“合理判断”的正式、精确定义,因此问题不是亚里士多德命题的真假命题(但是,如果确定他故意违反了我们在博客《概率论沉思录:合情推理》中提到的合情推理要求之一,我们认为大多数陪审团成员会认为他有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概率论不适用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相比于真相我们更关心价值判断,后面在讨论决策论和(A_p)分布与连续法则的时候会回到该主题。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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